Wuli产权,你真的懂麽?


嗨!今天是什么日子知道不?没错,就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一大波产权活动向你走来......

说起产权,不得不让人想起前段时间很火的两只企鹅。而漫画原作者喃东尼很是郁闷,作品火了,企鹅也被玩坏了,但整个事件好像和他没什么关系了。很多公众号用了漫画,没署名也没标明出处,不少侵权内容的阅读量都是十万以上,比他的公众号还多,而愿意付费的不足10人。这,让原著的心是伤的哇凉哇凉的啊......

而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是“扫黄打非”重要工作任务。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600余万件,其中侵权盗版出版物790余万件;查办各类案件近8000件,其中侵权盗版案件2577件。今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还将继续开展“秋风2016”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侵权盗版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这是国家的态度,那民众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

关于著作权侵权的问题,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个人非盈利用途的使用一般很难构成侵权,即使侵权也很难追究责任,因为几乎不用承担侵权责任。无关痛痒。法律上的问题,抄袭的违法成本过低,这是主因,就拿国外的一个事例来说,在外国开小店卖假包,赚了1万被罚了十倍,试想,你还会卖假麽?

而以上举例准确来说是关乎于文字,以及印刷方面比较明确的保护,就拿此案件来说,这是作品,是著作权法的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倒是真的没有明确的归属去任你去做正当维护,而认定是否侵权其中一点比较关键,是否侵犯到著作权人利益,经济名誉等。图片使用者是否使用原著者的产品用作商业用途获利。

如今网络是开放共享平台,大多数情况下其实都不太能认为是侵权。一些特别的文字图片原出处都会有说明请勿转载,转载请与原著者联系等等。没有特别注明的,有的可以理解为免费的共享资料。不过,听说,嵌入版权印(可以设置收费和免费),如果有人看完文章想转载,就直接点击版权印进入了如何获得授权的页面!不知道可行否?

针对此事件,无独有偶,新京报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也推出了为自己报纸的原创报道维权的文章《女记者卧底半月手都肿了,163家媒体凭啥“巧取豪夺”?》。这,这就尴尬了......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们的阅读习惯和行业生态正在悄然发生改变。

最新发布的2016年国民阅读调查显示,我国成年国民手机阅读率高达六成,而微信成为手机阅读者的首选。目前微信的用户数量已超过7亿,其中五成以上用户每天打开微信超过10次。

行业生态是这样的姿态,与传统媒体靠内容吸引广告商一样,自媒体时代,个人公众号早已不是一个自娱自乐的、纯粹的内容提供者,所有优质内容带来的流量都是可以换算成潜在的广告收入。某些大V的关注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早已远超许多传统媒体的发行量。这意味着,原创内容尤其是优质的原创,其价值有了很大的提升空间。

那要是这么说的话,对“1人原创99人抄袭”这样的现象也就该零容忍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呕心沥血的原创作品为他人做了嫁衣,怎不让人心痛心急心焦。

也许只有各利益相关方都行动起来,原创者举报、网络投诉、平台作为,联合建立一种社会化反抄袭机制,才能让抄袭者无所遁形。

毕竟在现在互联网+的时代,无论哪个行业都想搭乘这趟快车,毕竟流量红利的时刻抓住了就是商机无限!优质的好文那么少,少到就像世界上的好男人一样稀少!(这个比喻是不是略有点拉仇恨啊)

再者说了,很多创作者在创作的时候都是需要时间的,这样才会有优质的内容供读者观看,也会疲于与抄袭者来往于公证处和法院之间,时间成本根本浪费不起,一般来说,擅长抄袭的反而更会做推广,得到的商业的收益反而是很大的!

如此看来,原创者的付出和回报比真是有严重不平衡,而长此以往,恶性循环,后果不堪设想......

回归正题,怎样才能达到效果的立竿见影,不是一方所能做到的,毕竟一方的力量也是微小,面对抄袭,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维权打击抄袭,让原创内容得到应有的保护。政府的态度在那摆着,请别让人与人之间的小信任的小船给翻了!不然只有变成独木舟了......因为它能屹立不倒啊!(快脑补我的冷笑声的画面......)

难道这些节日是白白设立的麽?还是个孩子的我想不懂啊想不懂......静静等4.26过去,然后等下一年再到来,再过去......循环往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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