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 | 张勇:愿配合国家共同面对安全挑战;张国华:网络大V转发的广告若违法 要承担法律责任;易到周航:致马化腾公开信 弱者也有权利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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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愿配合国家共同面对安全挑战

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在“2016阿里安全峰会”上表示,安全不仅是阿里业务发展的基石,也是中国互联网生态的共同基石。阿里要保证如此大规模互联网商业生态的安全,必须依靠生态的力量。

张勇表示,十七年来,阿里从电商走向支付和金融、走向物流、云计算和移动消费媒体,逐步搭建了一个新型电商价值链,形成了一个超大规模的平台。但安全一定是相互耦合、相辅相成的,价值链上的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合作伙伴面临的安全挑战,就会成为整个生态的安全挑战。

张勇直言,互联网安全是技术驱动的问题,但是技术的背后,我们更要关注账号背后人的真实行为。所有的账号,所有的ID,最终都会落到一个具体的人的行为上,如何在阿里生态中,在跨合作伙伴的范围内,形成对人行为的认知和把握,这是安全领域的重大的机遇和挑战。

张勇还指出,安全建设包括了顶层设计和法治建设,阿里与合作伙伴一起,愿意配合国家,愿意配合网信办、工信部和公安部等各个部委形成合力,共同面对今天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情况下的安全挑战,这是对国家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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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华:网络大V转发的广告若违法 要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表示,《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下,网络大V在微博上转发广告贴,如果广告违法,网络大V要承担相应违法责任。

当被问及“在互联网广告活动中,谁是广告发布者”时,张国华司长表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

“也就是说,对互联网广告的发布有决定权者即广告发布者。这个决定权,指的是不仅能决定是否发布广告,还有时间、有可能对要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核对,”张国华司长称。

张国华司长表示,例如,对于视频网站上视频播放前所插播的广告,视频网站对其是否发布和内容核对都是有掌控权的,因此属于该广告的发布者;再比如,一些粉丝量很大的网络大V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发布广告,他对该广告也具有掌控权,因此属于广告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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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到周航:致马化腾公开信 弱者也有权利发声

易到CEO周航向马化腾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在公开信中,对易到比价工具被微信封杀进行了发声,微信朋友圈内,对上线的易道用车比价工具进行了屏蔽,但没有给出屏蔽原因。

他认为,在微信眼里,易到和其他公司是弱者,但也有机会。微信在社会化传播平台的霸主地位时,某种程度上,微信的封杀是一种霸权心态。

他在公开信中对马化腾进行了询问。马化腾曾经说,曾经说过共享是最好的方向,但现在微信的所作所为违背了这个方向。微信应该开放、平等、协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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