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唯品会售假或构成帮助侵权罪 面临刑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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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述

日前,声称“100%正品特卖”的唯品会惨遭“打脸”,先后被爆出成为假冒瑞士手表生产商的销售平台以及销售假茅台。继而,假茅台事件愈演愈烈,新华社和中消协先后发文指责唯品会处理问题的态度。

中国消费者协会1月5日发布致唯品会的劝谕函,称唯品会的解决方案仍存在三大问题,应该公示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公布涉事供应商的具体信息和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商品信息。

唯品会在回应中消协劝谕函的声明中,承认2015年12月8日的周年庆促销活动中,销售的飞天茅台500ml(53°)是假货。

1月9日下午,唯品会再度公开道歉称,暂不对外公布涉事供应商信息是应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的要求,并已暂停所有白酒类商品的销售。

二、相关数据/法律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唯品会用户投诉解决率仅为10.2%,是用户满意度较差的网络零售商之一。

据《2015“双11”&“黑五”网购用户投诉与体验报告》监测数据显示,仅“双11”后,唯品会投诉占平台电商的10%,同比去年同期上升66%,成为第四大用户投诉平台电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三、专家观点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旭华认为:

——售假举证在商家而非消费者,唯品会需担责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做了极其严格的规制。如果消费者购买l假酒,完全可以在该法中找到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第三方平台都必须在无法提供经营者信息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更不用说如唯品会的直营电商平台了,所以责任承担的问题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至于责任的承担,同样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假酒当然是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采购产品,且未与产品商家核实径行在电商网站上销售,明知的主观心理状态可以推断。况且是否属于明知,举证责任在于商家而非消费者。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认为: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够,纵容电商知假售假

唯品会已经不是头一次被消费者举报售假,只不过是从之前的纸尿裤快消用品升级侵入到现在的食品领域。从唯品会“补偿”和“赔偿”前后用语之间的转变,其实不难看出,唯品会非常明白新食品安全法下十倍赔偿意味着什么。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作为任何一个电商平台,也都非常了解违反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的食品安全法,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更清楚职业打假人在诸新法的“怂恿”下,也都虎视眈眈。  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电商平台敢于知假售假,是违法成本仍然太低?相信不是,马克思说百分之百的利润就足以让人敢于践踏任何法律,那百分之一千的赔偿就足以让人性压抑其内心的犯罪感了。

刑法上有句名言非常值得借鉴到电商领域——法律的威慑力不在于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电商售假之所以仍然毫无顾忌,在于消费者的权利意识仍不够普遍,在此意义上,职业打假人是普通消费者的楷模;也在于我们的执法水平仍不足以全覆盖,在此状况下,电商平台售假获利的可能性远远大于被处罚的风险性。所以,严法并不足以遏制电商售假,让每一次售假都能受到法律的严责才是根本。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中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任鸿雁认为:

——经销商售假,第三方电商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

唯品会周年庆期间销售假茅台酒事件持续发酵,这几天随着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介入,唯品会方面解决态度有所转变,从之前的一味否认到承认,到道歉,到补偿,到赔偿。

作为一家特卖网站,唯品会显然属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其应当对于入网的食品经营着进行实名登记并审查其许可证。茅台酒厂对于合格经销商是每年都要核发经销商资格证书的。

唯品会如果没有履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的义务,不仅要与经销商承担连带责任,还要面临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

——根据相关法律,唯品会售假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卖家通过唯品会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若达到规定的销售金额,应构成该罪。

消费者在唯品会平台购买茅台酒这种交易由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规范,如果遇到假货、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比如购买到不符合质量的产品,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来要求出售人承担相应责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小娟律师认为:

——唯品会售假,构成帮助侵权罪

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了食品生产、销售者“假一赔十”的制度。网络电商平台作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媒介,法律也赋予该主体以特定的义务。

从行为上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网络平台一定程度上的审查义务。如果在明知茅台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下,仍放任销售者销售,则可能构成帮助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据此主张平台与该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索赔过程中,不论平台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平台拒不提供销售者信息的,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直接向平台索赔。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冰洁律师认为:

——唯品会及供应商面临刑事法律后果

不管是从唯品会的商业模式还是唯品会的平台服务协议,都显示唯品会与品牌供应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之间是经营合作的供货关系,唯品会以自身名义向消费者销售商品,并对商品拥有不时的调价权。

可见在此次的销售假茅台事件中,唯品会作为销售者应当承担起相应责任,包括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假一赔十的法律后果,以及唯品会、供应商面临的刑事法律后果。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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