镭科技讯 8月28日消息,《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天正式结束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被称作“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对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开立、消费限额、转账,以及金融理财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这就表明目前支付宝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很可能将一去不复返了。按照新规,用户只能把支付宝里的余额转到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而无法直接将钱转入他人的银行卡账户了。
据悉,这份意见稿首次将支付账户分为两大类:“综合账户”和“消费账户”。
综合账户指“支付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的账户,消费账户指“支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
此份意见稿针还对用户注册虚拟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的数量多少,区别了账户的安全等级。
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了广大网民的诸多争议,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设定了单日限额、开户难度也将有所增加、用户开设支付账户至少需要提供3种身份证明,网友纷纷感叹自己完全是“被征求意见”。
也有网友感叹,网络支付是大趋势,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现在只能大家都开个支付宝账户,先支付宝转账,然后再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了!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陈莉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直接影响到第三方支付、P2P、用户等各方面的影响。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个客户网络余额支付单日不能超过5000,这个规定限制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换句话说,第三方支付只能给银行让道,无法规避银行形成自身生态,只能发展通道业务,大大削弱第三方支付使用价值。
而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对央行发布的关于第三方支付的征求意见存在忧虑,第三方支付是形成互联网金融最具影响力的基石,第三方支付和电子商务高度契合,限制第三方支付会带来很多不便。效率低不是改革的目标,因此希望不要有此类限制,限制第三方支付阻碍了金融的创新,会阻止和扼杀创新。希望中国能顺应历史潮流,通过新的金融创意推动金融变革。